最新更新

实训中心突发事件(消防)应急预案
2021-12-13 14:18

实训中心突发事件(消防)应急预案

    为维护学院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部门区域内的安全,根据安全法纪法规的要求,针对火灾事件的发生,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一)成立实训中心现场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长: 梁国勇     (联系方式:18502653876)

安全员: 刘  晟     (联系方式:15620867268

 员:

   (二)明晰职责:

1、领导小组统筹本区域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指示、法规,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核实损失。

2、经常研究、布置、督促、检查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保管文件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

4、各责任人掌握本区域安全情况,保障符合安全规定。

5、数控加工实训中心车间部位的当值教师要做好与自己岗位有关的安全制度(用水、用电、防盗、防火)和操作规程,按照险情处理程序和措施及时处理险情。

(三)行动组织和职责:

疏散引导组

梁国勇

当值老师

 

 

灭火行动组

梁国勇、刘晟

当值老师

 

 

通讯报警组

刘晟

当值老师

 

 

警戒救护组

刘晟

当值老师

 

 

1、疏散引导组:及时组织火情现场及部门人员,应用衣服堵住口鼻,弯下腰,以最低的姿势迅速撤离火灾地点,并应及时将伤害、伤亡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人:梁国勇

2、灭火行动组:带领其他部门成员选用正确的灭火方法,火势危及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听到报警后所有人员要积极参加扑救。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有效的保护或者转移受伤人员、检验仪器设备。                                   负责人:梁国勇

3、通讯报警组:应立即向学院消防控制中心和保卫科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拨打“119”火灾急救电话。         负责人:刘晟

  4、警戒救护组:

 1)清除路障,引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

2)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

3)维持好建筑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4)指导疏散人员离开该区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

5)照管好撤离出来的物资;

6)指引公安消防人员进入着火区及监控室,为灭火行动维持现场秩序。

7)指导疏散人流向安全区有秩序地撤离;

8)阻止应疏散的人员返回着火区域;

9)保护消防装备器材;

10)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        负责人:刘晟

    二、行动方案及救援措施

  1、报警: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人员应视火情迅速展开灭火行动,无法扑救的火情立即报119火警电话。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单位名称和具体地址、起火点的位置、起火物品名称、火情大小、火灾现场有没有危险品、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2、扑救: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蔓延。

    3、疏散: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火情过大,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组长。

    例:当发生火灾时实训中心,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报相关部门,同时打 "119" 电话报警。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

    4、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行动小组灭火,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5、如有伤者,及时采取施救措施,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6、灭火后,保护好现场。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三、基本应急程序

    四、应急保障

    1、设备保障:

1)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等设施,有安全员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2)日常备有脸盆、毛巾、铁锹、绳索、梯子、药品、手电等防护应急物品。

    2、信息保障:

1)值班电话

实训中心:26983731  26983732    学院南门:26983711

学院西门:26987981              学院保卫处:26983710

学院总务处:26983755、26983722  双街派出所:26970257

2、部门信息

楼号(地点名称)

房间号

房间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二教学楼

409

实训中心会议室

梁国勇

18502653876

第二教学楼

407

实训中心办公室

刘晟

15620867268

 

 

 

 

 

2021年11月22日

版权所有?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 邮编:300400 | 津ICP备05003134 津